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协,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下简称工作站),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团队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咸阳市(含各县市区)依法注册满1年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产业园区等。
2.申报单位发展方向应符合咸阳产业规划导向,科技创新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重点支持电子显示、高端能化、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具备较强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
3.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自身拥有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4.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建站。
(二)工作站运行基础
1.建站单位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落实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专家配备必要的科研助手。
2.建站单位应与院士专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期限、方式、内容、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秘密保护等双方权利和义务。合作协议须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单位秘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报送)。
3.建立专门账目,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市财政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工作站的工作条件建设、仪器购置、项目研发、必要的人员劳务费用支出、管理费等建设期内相关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无关的开支,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并接受市协调小组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类型
工作站按照申请建站主体不同,分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两种类型。
1.院士工作站。申报单位聘请的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海外院士。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2.专家工作站。申报单位聘请的专家主要是指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医大师。
三、评审认定
协调小组办公室依据《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和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单位;市协调小组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和认定单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授牌。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登录咸阳市科协官网(http://www.xykx.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报送至咸阳市科协学会部,纸质材料用标准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院士专家和单位负责人签名齐全,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联系人:武钢柱 汪 旭
电 话:029-33210215
地 址:咸阳市咸通南路市委院内2号楼318室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咸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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