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在咸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聚焦“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时代要求,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科技工作者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市学术繁荣,创新人才成长,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的能力,市科协、市人社局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的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凡在遴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咸阳实际,对指导咸阳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2024年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申报。
1.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遴选之列。
2.已获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科技成果、科技发明等奖励不在遴选之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不在遴选之列。
二、遴选机构
第十一届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计划委员会由市内外专家及市科协、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领导遴选工作的开展。遴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承担遴选日常工作。
三、遴选程序
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征集工作;各县市区科协、人社局负责本地区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论文征集工作;在咸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有关企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论文征集工作。
(一)初评。各单位需成立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初选组织,对申报的论文进行初级筛选。推荐单位签署遴选意见后,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
(二)终评。市科协、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市遴选委员会负责遴选工作。市遴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所征集到的参评论文通过分组初选、专家复选,评委会终选等程序遴选出等级。
四、时间安排
遴选计划从2024年8月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征集初选。(2024.8.20-2024.9.15)宣传、征集优秀科技论文,各单位成立初选组织并完成初级遴选工作。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2024.9.16-2024.10.15)各单位推荐上报市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初级筛选的优秀科技论文。
第三阶段:终选公示。(2024.10.16-2024.11.10)市遴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遴选、分级。遴选结果在市科协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论文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一式1份报市遴选委员会办公室。
提交材料包括:
(1)《申报书》;
(2)发表论文;
(3)同期刊物封面;
(4)刊物主页;
(5)刊物目录;
(6)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影响因子、2024年查新证明;
(7)查新单位资质;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在咸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在咸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
2.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每篇论文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3.第十一届咸阳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书,所填写的作者须与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二)初选
1.各单位初选时,其初选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要健全。初选推荐工作要由学术带头人、教授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知名专家、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评委,确保初选机构的权威性。
2.初选环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初选中与论文作者存在利害关系的,一律不得担任评委。遴选采用匿名制方式,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3.参评学术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三)申报材料受理
1.市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初选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达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2.咸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书电子版可在咸阳市科协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下载(http://www.xykx.gov.cn/)
联 系 人:武钢柱 汪旭 33210215
联系地址:咸阳市咸通南路市委大院市科协318室
邮 箱:xyswkx@yeah.net
咸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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